機關允許共同投標時,應於招標文件中規定共同投標廠商之投標文件應 由各成員共同具名,或由共同投標協議書指定之代表人簽署。投標文件 之補充或更正及契約文件之簽訂、補充或更正,亦同。
允許共同投標案件,機關可視個案需要於招標文件規定,投標文件應由全體共同投標廠商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