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依據「臺北市高級中等以下學校及幼兒園身心障礙學生就讀普通班減少班級人數處理原則」規範,以下哪位同學符合申請酌減人數標準?
(A)學生就讀餐飲服務科,有明顯感官、動作或功能上的問題者,學校生活需少量協助。
(B)學生就讀食品加工科,學生有移行安全維護需求,已取得輔具及通過教師助理員之協助。
(C)學生就讀綜合高中,平均每天一次會與同儕產生糾紛,需額外輔導。
(D)學生就讀專業技能班,上課經常出現嚴重干擾行為,對同學及老師亦有攻擊行為,需時常特別輔導。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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