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新竹特教學校102 年教職員工總數將有40 人,請問至少必頇進用 多少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
(A) 4 人
(B) 3 人
(C) 2 人
(D) 1 人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9), B(100), C(420), D(531), E(0) #206593

詳解 (共 10 筆)

#179949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修正日期:民國 100 年 02 月 01 日)

 第38條

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
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
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一,且不得少於
一人。

 

40X0.3=1.2(不能低於)---->2人

 

第109條 本法除另定施行日期者外,自公布日施行。

因為新法出啦!!!!提高到3%~所以舊法就掰掰~新的施行細則還沒出來˙ˇ˙

付上舊法給大家參考

 

舊法

第 31 條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五十人以上者,進 用具有工作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

 

 

40x0.2=0.8--->1人

 

 


 

 

 

22
0
#179572

第 14 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 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第 14 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 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第 14 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 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我難過到說不出話來~我是對的我是對的我是對的!!
21
10
#178287

5.(  )國立新竹特教學校102年教職員工總數將有40人,請問至少必須進用多少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

        (A) 4   (B) 3   (C) 2   (D) 1

原公布答案為(D),修正為(C)。

15
1
#178996


身心障礙權益保障法細則第14條:

.....未達整數不予計入,....

為什麼0.2人要算???

11
0
#1405024
建議答案改回D
 
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民國 105 年 02 月 19 日
第 14 條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
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9
0
#589401
答案改D吧

雖然身心障礙者權益法說: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三。

但是細則說: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細則從民國90年開始都這樣說喔

所以要遵守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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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416821
無條件捨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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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63618
樓上,不是喔!我詢問律師,他說要依據施行細則...
所以確定是要無條件捨去的喔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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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009
進用身心障礙者義務機關(構),其進用身心障礙者人數,以整數為計算標準,未達整數部分不予計入。
那既然算出來是1.2人,0.2人就不能算
那答案不就是1人?
那為什麼會改成C?

 

6
0
#416775
基本上我覺得是該所學校給錯答案,目前做到的題目都是無條件捨去。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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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7911028
未解鎖
名  稱: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施行細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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