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吳和小孫二人均於民國 92 年 3 月 1 日經內政部許可喪失我國國籍,目前均住在國外,小吳於 96 年 5 月 8日取得外國籍,小孫迄未取得外國籍,兩人都想再領得國民身分證,他們該先如何做?
(A)兩人均須先回國申辦回復國籍
(B)小吳須於國內回復國籍,小孫須於國外撤銷國籍之喪失
(C)小吳須於國內撤銷國籍之喪失,小孫須於國外回復國籍
(D)小吳須於國內回復國籍,小孫可於國內外撤銷國籍之喪失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4), B(139), C(124), D(924), E(0) #277649

詳解 (共 7 筆)

#2345778

喪失我國籍後欲再取得:

原屬外國人經歸化取得我國國籍--> 不能申請回復,重新申請歸化

原屬中華民國國民已取得他國國籍--> 回復

原屬中華民國國民未取得他國國籍--> 撤銷國籍之喪失

20
0
#1426516
簡單說,要申請歸化、喪失、回覆、撤銷喪失國籍,都要在本國住所地戶政事務所。不過如果是申請喪失、撤銷喪失國籍而又住在國外的人,可以在國外領事館等機構完成。
14
0
#1213561
國籍法施行細則第2條!
4
1
#4078996

已取得他國國籍, 回復

未取得他國國籍,撤銷國籍喪失

2
0
#3687779
原本題目:小吳和小孫二人均於民國 92 ...
(共 401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
0
#7386735

國籍法施行細則:

 

第 2 條

I 依本法規定申請歸化、喪失、回復國籍或撤銷國籍之喪失者,由本人或其法定代理人親自申請。

II 申請歸化喪失回復國籍或撤銷國籍之喪失,向國內住所地戶政事務所為之,層轉直轄市、縣(市)政府轉內政部許可。 小吳回復國籍/小孫撤銷喪失

III 申請喪失國籍撤銷國籍之喪失,申請人居住國外者, 得向中華民國(以下簡稱我國)駐外使領館、代表處或辦事處(以下簡稱駐外館處) 或行政院於香港、澳門設立或指定之機構或委託之民間團體為之, 送外交部內政部許可。 小孫撤銷喪失

0
0
#943059
很難判斷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