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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甄◆公民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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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年 - 臺北市 100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5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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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0年 - 臺北市 100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5045 |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0年 - 臺北市 100 學年度市立國民中學正式教師聯合甄選#5045
年份:
100年
科目:
教甄◆公民專業
就讀國三的明義騎機車撞傷路人美華,幸好美華僅受 到輕傷,經報請警察處理後,美華決定向明義的父母 請求賠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明義撞傷美華的行為不構成侵權行為
(B)美華只能透過民事訴訟請求明義的父母賠償
(C)明義在父母賠償美華後,就不需負其他法律責任
(D)明義因過失傷害使得父母必須負民事連帶賠償責任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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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1 筆)
丸子
B2 · 2022/11/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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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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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 37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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