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載入中..請稍候..
【系統公告】頁面上方功能列及下方資訊全面更換新版,舊用戶可再切回舊版。
前往查看
我想開課
●
公告
搜尋
回報
註冊
登入
功能列表
課程筆記
循序
試卷
寫作批改
NEW!
錯題
自由
考試秘書
考試一覽表
近期刊誤
最近測驗
未完成試卷
冠軍賽
精熟測驗
各科能力分析
打氣工具
私人筆記
打卡
考用行事曆
我上傳的試卷
收錄的題目
按讚的題目
發表的討論
查單字
收錄的試卷
好友
加值服務
商城
鑽石兌換商城
NEW!
加值訂單查詢
VIP專區
VIP與詳解卡管理
VIP功能介紹
下載題庫專區
下載題庫
試題查詢
序號兌換
活動
密技
公職◆憲法題庫
下載題庫
上一題
下ㄧ題
查單字:
關
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其中有三個子原則,其中「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乃屬於那個原則?
(A) 適當性原則
(B) 必要性原則
(C) 過度禁止原則
(D) 視情況而定
公職◆憲法
-
100 年 - 100 警察特種考試_四等_行政警察人員:中華民國憲法#7557
答案:
C
難度:
適中
0.55
討論
私人筆記( 0 )
最佳解!
Norah Chen
小六上 (2012/02/29)
比例原則: 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 適當性 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
看完整詳解
檢舉
查看全部8則討論
6F
bossa625
小六下 (2015/05/23)
其實精確些來說 這題是考行政程序法第7條的比例原則
另外 憲法第23條含比例原則及法律保留原則
檢舉
7F
丁于真
高三上 (2019/10/17)
行政程序法第 7 條
行政行為,應依下列原則為之:
一、採取之方法應有助於目的之達成。
二、有多種同樣能達成目的之方法時,應選擇對人民權益損害最少者。
三、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均衡。
檢舉
8F
derek801204
小五下 (2019/12/19)
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欲達成目的之利益顯失
均衡
」
檢舉
你可以購買他人私人筆記。
查單字:
關
錯在阿摩,贏在考場
給我們一個讚,讓我們可以做的更好!
登入後,將不會看到此視窗
憲法第 23 條的比例原則,其中有三個子原則,其中「採取之方法所造成之損害不得與..-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