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法第1 條稱「中華民國⋯為民有、民治、民享之民主共和國。」其中「民有、民 治、民享」係美國那一位總統提出之一句名言?
(A)華盛頓
(B)大羅斯福
(C)杜魯門
(D)林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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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911), B(212), C(86), D(6071), E(0) #147941

詳解 (共 4 筆)

#588178
源自於《蓋茲堡演說》(英語Gettysburg Address)是美國總統亞伯拉罕·林肯最著名的演說,也是美國歷史上為人引用最多之政治性演說。1863年11月19日,也就是美國內戰蓋茲堡戰役結束的四個半月後,林肯在賓夕法尼亞州蓋茲堡蓋茲堡國家公墓(Gettysburg National Cemetery)揭幕式中發表此次演說,哀悼在長達五個半月的蓋茲堡之役中陣亡的將士。林肯的演講於當天第二順位發表,修辭細膩周密,其後成為美國歷史上最偉大的演說之一。以不足三百字的字數,兩到三分鐘的時間,林肯訴諸獨立宣言所支持的「凡人生而平等」之原則,並重新定義這場內戰:不只是為聯邦存續而奮鬥,亦是「自由之新生」,將真平等帶給全體公民。


以因襲的詞句「八十七年前」發端,林肯論及美國獨立革命,稱許蓋茲堡這場揭幕式為一契機,不止題獻一塊墓地,更能尊崇殊死奮鬥以確保「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當免於凋零」者。出乎意料的是,儘管這場演說名垂青史,聲震寰宇,其確切之措辭卻頗受爭議。五份已知的演說稿,與當時新聞報導中的謄抄本,於若干細節上彼此互異。



國父把美國總統林肯所說的 of the people ﹐by the people ﹐and for the people 譯作民有民治民享,確實發揮了民主自由的精義,且與三民主義思想體系完全融會貫通。而且認為人民必要能治才能夠享,不能治便不能夠享,如其不能夠享,就是民有,亦是假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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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54465

"林肯"跟你分"享"三民"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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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4887


自由.平等.博愛..???

[非考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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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70005
2 憲法基本國策章之國民經濟及社會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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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865996
未解鎖
「民有,民治,民享」of the pe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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