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補救教學實施方案的方案一「一般學習扶助方案」內涵,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 兼具學習成就低落與身分弱勢的國小學生。
(B) 學期間以正式課程或課餘時間實施為原則。
(C) 寒暑假安排活動課程,以不超過教學節數 15%為原則。
(D) 每班 10 人為原則,最多不超過 12 人,最少不低於 6 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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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96), B(1116), C(1533), D(262), E(0) #429340
統計: A(196), B(1116), C(1533), D(262), E(0) #429340
詳解 (共 10 筆)
#678117
C不超過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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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0113
實施方式:
(1)編班人數:
1每班以十人為原則,最多不得超過十二人,最少不得低於六人。但確有成班困難之偏遠或小型學校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者,得依實際情形編班。
2每位大專學生以輔導三人至六人為原則。但經直轄市、縣(市)政府補救教學培訓課程達十八小時以上,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者,得酌予放寬至八人。
3不支鐘點費之退休教師得視需要採一對一、一對二方式進行輔導。
(2)編班方式:一般性扶助方案:以抽離原班進行為原則。
(3)領域及年級:
1國語文、數學:一年級至九年級均得實施。
2英語:三年級以上始得實施。
3寒暑假期間,學校得視學生學習需求,安排藝文、運動等活動性課程,並以不超過教學節數百分之二十為原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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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9409
從Chia-hsun Lee提供資料來源網站摘路下來(4)實施時間:
一般性扶助方案:以課餘時間進行為原則,午休不實施。但學校有特殊情形報直轄市、縣(市)政府同意,或經專業評估確有必要於正式課程時間抽離實施效果較佳,提報學校輔導會議或特教推行委員會通過,並經家長同意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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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26698
請問補救教學不是不能在正式課程內實施嗎???不是利用課後時間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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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47070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署補助辦理救作業要點
篩選國語文、英、數學三科目(領域)學習低成就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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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3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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