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中華民國領土,憲法第 4 條採「依其固有之疆域」的概括規定,請問司法院大法官對所謂「固有疆域」範圍之界定,作何解釋?
(A)「固有疆域」亦即中華民國憲法所施行的區域
(B) 這是重大的政治問題,不應由行使司法權的釋憲機關予以解釋
(C) 所謂「固有疆域」是指自由地區台澎金馬
(D) 交由民意機關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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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90), B(8356), C(369), D(32), E(0) #197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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