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法治國家原則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當法律來不及因應政策修改時,可先由行政機關發布命令凍結法律規定
(B)給付行政事項一律由行政機關以命令規範即可
(C)公務員對於行政機關首長之命令應絕對服從
(D)人民之基本權利應予以保障,其權利受侵害應有司法救濟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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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0), B(167), C(172), D(8649), E(1) #199242
統計: A(110), B(167), C(172), D(8649), E(1) #199242
詳解 (共 8 筆)
#512750
不一定阿!
你想, 老人年金 , 就是以法律來訂阿~
給付行政是以重要度或影響程面 來 評斷是否 用法律定之...
這種選項不要選它! 因為法律有原則必有例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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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1898
解釋字號 | 釋字第 614 號 |
|---|---|
解釋爭點 | 87年公務人員退休法細則第12條第3項違憲? |
|---|---|
憲法上之法律保留原則乃現代法治國原則之具體表現,不僅規範國家與人民之關係,亦涉及行政、立法兩權之權限分配。給付行政措施如未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固尚難謂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如涉及公共利益或實現人民基本權利之保障等重大事項者,原則上仍應有法律或法律明確之授權為依據,主管機關始得據以訂定法規命令(本院釋字第四四三號解釋理由書參照)。公務人員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者,其服務於公營事業之期間,得否併入公務人員年資,以為退休金計算之基礎,憲法雖未規定,立法機關仍非不得本諸憲法照顧公務人員生活之意旨,以法律定之。在此類法律制定施行前,主管機關依法律授權訂定之法規命令,或逕行訂定相關規定為合理之規範以供遵循者,因其內容非限制人民之自由權利,尚難謂與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法律保留原則有違。惟曾任公營事業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時,其退休相關權益乃涉及公共利益之重大事項,仍應以法律或法律明確授權之命令定之為宜,併此指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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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476
關於B選項 可以參考釋字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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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35868
司法救濟=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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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2842
噢,原來如此
謝謝您的解釋
謝謝您的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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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8706
想請問A選項錯在哪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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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3560
可以請問B錯在哪裡嗎,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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