個別化教育計畫(高級中等以下各教育階段)-應邀請家長
個別化支持計畫(高等教育階段)-應邀請家長
個別輔導計畫(資賦優異學生)-必要時得邀請家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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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賦優異教育之實施,依下列方式辦理:
學前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國民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分散式資源班、巡迴輔導班辦理。
高級中等教育階段:採集中式特教班、巡迴輔導班辦理。
高等教育階段:採特殊教育方案辦理。
有關特殊教育法(102.01.23 修正公布)的條文內容,下列哪一項的敘述不正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