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行政責任的內涵與實踐途徑,哈蒙(M. Harmon)提出三元責任的論點,其中不包括:
(A) 社會責任  
(B) 政治責任  
(C) 個人責任  
(D) 專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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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985), B(224), C(373), D(587), E(0) #315730

詳解 (共 6 筆)

#238035

哈蒙(M. Harmon)提出三元責任的論點包括:政治責任(科層責任)、個人責任、專業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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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6725
har "mon"←媽
             政個
媽媽 專治人 責任
         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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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97852
哈蒙沒有出社會,是專制的人(專業、政治、...
(共 25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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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5834
哈蒙提出三元責任 : 個人. 政治. 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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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89132

補充_哈蒙 三元責任


(一)政治責任:

1、主要內涵:政治責任為傳統型政行者如威爾遜、韋伯及賽蒙所主張,認為政治責任的履行,須建構在下列前提上:

(1)政治與行政兩者各有界限,彼此分立。

(2)行政的首要責任在於忠實地執行政策,並以中立、客觀、效率、科學的方法為之。

(3)行政應設計一套嚴明的職責規範和獎懲制度,使政策得到順從和考核,達到負責的目的。

2、配合條件:政治責任若要行之有效,應要有下列的條件配合:

(1)權責能夠明確地劃分。

(2)嚴格的層級服從關係。

(3)有限的控制幅度。

(4)厲行正式的紀律體系。

(5)鼓勵部屬對組織目標和上級長官忠誠產生認同。

(6)重視財務和員工績效的內部稽核。

(7)預算的控制。

(8)國會的監督。

二)專業責任:

1、主要內涵:專業責任為黑堡宣言的主張,認為在憲法及法律的合理限制下,行政人員行使裁量權應秉持其專業良知與倫理道德,善用行政職權,維護並創造公共利益,有效實現公共目的。

2、專業責任的具體實踐:須體現「黑堡宣言」的四大主張:

(1)行政人員應成為具有自我意識的公共利益受託者。

(2)行政組織是具有特定能力提供特定社會功能以達成公共利益的寶庫。

(3)公共行政應成為憲政秩序下的正當參與者。

(4)公共行政的權威實繫於行政過程中能夠涵蓋不同的利益,藉以促進公共利益的實現。

三)個人責任:

1、主要內涵:並不講究外在的標準和原則,而是重視行為者的內在看法,強調負責的行動是個人意志的展現和實踐。

2、個人責任的具體實踐:

(1)自我反省能力:人有了自我反省之後,才能掌握內在的生活世界,以及明遼自身的意向行為及行為背後所蘊含的內在趨力。

(2)交互主觀能力:個人在社會群體中鍛鍊淬礪自身的個性,學習別人的理念判斷和風格,進而與他人建立「真實關係」,彼此互相尊重與了解,共同創造一個不分你我的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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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46462

個人專治(個人專制)

1.個人責人

2.專業責任

3.政治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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