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貨商之發起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或業務員,經依期貨交易法第一百零一條第一項解除職 務者,必須滿多少年後始得擔任之? 
(A)三年 
(B)五年 
(C)七年
(D)十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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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8), B(89), C(1), D(0), E(0) #1667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