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校發函給教育部,下列公文用語何者錯誤?
(A)自稱本校
(B)稱教育部為鈞部
(C)稱教育部為貴部
(D)稱教育部長為鈞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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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0), B(243), C(2775), D(122), E(0) #147885
統計: A(240), B(243), C(2775), D(122), E(0) #147885
詳解 (共 4 筆)
#1228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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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8726
1.有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對下級稱「貴」;下級對上級稱「鈞」;自稱「本」。
-> 教育部—學校:貴校
-> 學校—教育部:鈞部
2.對無隸屬關係之機關:上級稱「大」;平行稱「貴」;自稱「本」。
-> 法務部—立法院:大院
-> 法務部—考選部:貴部
3.對機關首長間:上級對下級稱「貴」,自稱「本」;下級對上級稱「鈞長」,自稱「本」。
4.機關(或首長)對屬員稱「台端」。
5.機關對人民稱「台端」、「女士」、或通稱「君」、「台端」;對團體稱「貴」,自稱「本」。
6.行文數機關或單位時,如於文內同時提及,可通稱「貴機關」或「貴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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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54622
「貴」是針對由隸屬關係的上對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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