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老師任教新北市某校附設幼稚園,該校屬腸病毒重症高危險區,班上一週內兩名幼兒經醫師臨床診斷為手口足病,下列何者為該園正確之通報處置?
(A)立即通報校安系統、教育局、衛生所
(B)立即通報校安系統、教育局、衛生局
(C)立即通報衛生所、衛生局、社會局
(D)立即通報衛生所、教育局、疾病管制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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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390), B(792), C(97), D(476), E(0) #208354
統計: A(3390), B(792), C(97), D(476), E(0) #208354
詳解 (共 10 筆)
#363417
是園所的通報
園所只要向校安系統、教育局、當地衛生所
衛生局應該是由衛生所方面再往上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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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2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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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安系統、
教育局、
衛生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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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864223
應於二十四小時內完成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四十八小時內至新北市學校疑似傳染病通報系統完成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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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1732
台北市
通報
(一)疑似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
依據傳染病防治法,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屬於第三類傳染病,醫
師或醫療(事)機構於診治或發現符合或疑似下述定義之病人時,應
於一週內向當地衛生局報告。腸病毒感染併發重症病例定義(通報定
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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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363051
似乎是要向這三種單位裡,當地最小的單位去通報
6
0
#1077429
校安系統,教育局,衛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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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321538
請問是全國都是這樣的通報順序還是只有新北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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