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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中(學測,指考)◆歷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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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年 - 102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歷史(選擇題)#10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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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102年 - 102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歷史(選擇題)#10581 |
科目:
高中(學測,指考)◆歷史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102年 - 102 大學入學考試中心_指定科目考試:歷史(選擇題)#10581
年份:
102年
科目:
高中(學測,指考)◆歷史
某一時期,臺灣當局公布:糾眾集夥而以暴行或脅迫手段達成目的者,皆屬「匪徒」,依下列情節分別論處。一、為首及教唆者處以死刑;二、參與策畫者或擔任指揮者處以死刑; 三、附從者處有期徒刑或重勞役。這個法令的目的是:
(A)清領初期, 為了防止漳泉械鬥
(B)清領中期, 為了避免原漢衝突
(C)日治初期, 為了鎮壓武裝抗日
(D)日治後期, 為阻止原住民起事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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詳解 (共 2 筆)
HANNA
B1 · 2018/06/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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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解鎖
題目在說的是日治初期的匪徒刑罰令
(共 1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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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17
B2 · 2021/03/27
推薦的詳解#4619923
未解鎖
題目提到「匪徒」,可處以死刑,可知為日治...
(共 59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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