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甲因地址變更申請將郵件改寄至新地址,其有效期間,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自申請之日起以一個月為限
(B)自申請之日起以二個月為限
(C)自申請之日起以三個月為限
(D)自申請之日起以六個月為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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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94), B(3694), C(209), D(198), E(0) #429585

詳解 (共 5 筆)

#4109345
第一百七十條申請改投或改寄新地址之有效期間,自郵局同意提供該服務之始日起以六個月為限。逾期仍照郵件封面所書地址投遞。
同一地址改投或改寄同一新地址者,其申請以一次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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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06922
改投:新地址與舊地址同郵遞區號改寄: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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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49086
原本答案為B,修改為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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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88348

這是第幾條法規?為什麼完全沒印象有這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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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88405

郵務營業規章範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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