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我國預算法之規定,政府總預算內各機關、各政事及計畫或業務科目間之經費,不得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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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F Jamie 高三下 (2016/07/07)
一、「預備金」:於「法定預算」外,考慮「政府」對於「臨時重大事項支出」之「需」,藉資挹注,即稱之為:「預備金」。 二、根據我國現行《預算法》第 22 條 :預算應設「預備金」,預備金分「第一預備金」及「第二預備金」二種︰ (一)「第一預備金」→【「分散制」】: 1.「第一預備金」於「公務機關單位預算」中「設定」之;→ 2. 其「第一預備金」的「數額」不得「超過」 →「經常支出總額 1% ( 百分之一 )」。→ (二)「第二預備金」→【「集中制」】: 1.「第二預備金」於「總預算」中「設定」之;2. 其「第二預備金」的「數額」視「財政情況」決定之。 ⊙「立法院」審議「刪除」或「刪減」之「預算項目...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