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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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72), B(3861), C(443), D(175), E(0) #230451

詳解 (共 2 筆)

#435789
第   19    條 (工作時間之減少及調整)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 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整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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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95850
性別工作平等法 §19(工作時間之減少及調整)   
受僱於僱用三十人以上雇主之受僱者,為撫育未滿三歲子女,得向雇主請求為下列二款事項之一:
一、每天減少工作時間一小時;減少之工作時間,不得請求報酬。   
二、調整工作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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