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有 【段考】國一公民上學期 權限,請先開通.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25), B(172), C(513), D(115), E(0) #287111

詳解 (共 4 筆)

#284760
原則 董事會招集股東會。
(共 14 字,隱藏中)
前往觀看
11
0
#233847

第二百二十條監察人除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 ... 換言之,修法後,為強化監察人權限,使其得即時合法召集股東會
4
0
#2514493
發布日期:104年7月1日

自行召集股東會之許可
第173條
繼續一年以上,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得以書面記明提議事項及理由,請求董事會召集股東臨時會。
前項請求提出後十五日內,董事會不為召集之通知時,股東得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依前二項規定召集之股東臨時會,為調查公司業務及財產狀況,得選任檢查人。
董事因股份轉讓或其他理由,致董事會不為召集或不能召集股東會時,得由持有已發行股份總數百分之三以上股份之股東,報經主管機關許可,自行召集。

建議刪除題目  無答案
0
0
#327148
股東不能自已召集股東會?
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