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權代理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其效力為何?
(A)無效
(B)相對人善意時,對本人發生效力
(C)非經本人承認,對本人不生效力
(D)本人得撤銷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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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9), B(95), C(1608), D(124), E(0) #155202

詳解 (共 4 筆)

#472983

 

民法第 170

無代理權人以代理人之名義所為之法律行為,非經本人承認,對於本人不生效力。

前項情形,法律行為之相對人,得定相當期限,催告本人確答是否承認,如本人逾

期未為確答者,視為拒絕承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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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097
d是已生效才能撤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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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3847
效力未定(非經本人承認,對本人不生效力 )  是因為~

這個代理行為可能是對本人有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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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1743
無代理權人所為之法律行為,其相對人於本人未承認前,得撤回之。但為 法律行為時,明知其無代理權者,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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