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項
一、學生能力現況、家庭狀況及需求評估。
二、學生所需特殊教育、相關服務及支持策略。
三、學年與學期教育目標、達成學期教育目標之評量方式、日期及標準。
四、具情緒與行為問題學生所需之行為功能介入方案及行政支援。
五、學生之轉銜輔導及服務內容。
民國 102 年 07 月 12 日
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八條指出IEP內容應包括幾項?(A)8(B)10(C)12..-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