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二十歲,無故殺人。甲主張,於少年時期因病失聰,語言能力也受到影響,以致於情緒容易衝動。問如何評價甲的行為?
(A)屬於瘖啞人的行為,必須減輕處罰
(B)屬於瘖啞人的行為,得減輕處罰
(C)不屬於瘖啞人的行為,但屬於心智缺陷,必須減輕處罰
(D)不屬於瘖啞人的行為,而且無須減輕處罰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4), B(101), C(68), D(534), E(0) #170221

詳解 (共 1 筆)

#129153

一、何謂瘖啞人?

 26年院字第1700號解釋 文:刑法第二十條所謂瘖啞人,自係指出生及自幼瘖啞者言,瘖而不啞,或啞而不瘖,均不適用本條。 依據這個司法實務見解,刑法上之瘖啞人限於出生或自幼既聾且啞之人。

 二、關於減輕其刑之規定

這在刑法是減輕罪責的事由,而且僅是「得」考量減輕刑罰的事由,而不是一定「應」減輕刑罰的事由。

轉貼自奇摩知識

22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