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同共有人: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如合夥(民法668條)、遺產之繼承(民法1151條)、夫妻共同財產制(民法1031條)、祭祀公業。
甲將自己所有之土地應有部分二分之一贈與給乙,並為登記,則甲、乙二人就該土地所有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