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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民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甲將自己所有之土地應有部分二分之一贈與給乙,並為登記,則甲、乙二人就該土地所有權之享有型態為:
(A)分別共有
(B)公同共有
(C)區分所有
(D)單獨共有


答案:A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Chia Hui Huan 研一下 (2011/07/21)
自己所有之.....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Mango 高三上 (2013/06/14)
應有部分
3F
dolphinbless 國三下 (2013/12/08)
第 817 條數人按其應有部分,對於一物有所有權者,為共有人。 各共有人之應有部分不明者,推定其為均等。
4F
109初等奪榜~ cont 研一上 (2019/10/11)

(B)公同共有人:依法律規定或依契約,成一公同關係之數人,基於其公同關係,而共有一物者,為公同共有人。如合夥(民法668條)、遺產之繼承(民法1151條)、夫妻共同財產制(民法1031條)、祭祀公業。

甲將自己所有之土地應有部分二分之一贈與給乙,並為登記,則甲、乙二人就該土地所有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