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於公園拾獲乙女遺失之公事包,內有現金新台幣十萬元。經甲連絡乙女前來認領。請問依民法之規定甲是否可要求報酬?
(A)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一萬元 
(B)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C)否,但甲可不返還該遺失物 
(D)否,甲不可要求任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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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724), B(77), C(11), D(40), E(59) #339426

詳解 (共 10 筆)

#376279

民法2012-05-29修正

第 805

遺失物自通知或最後招領之日起六個月內,有受領權之人認領時,拾得人、招領人、警察或自治機關,於通知、招領及保管之費用受償後,應將其物返還之。有受領權之人認領遺失物時,拾得人得請求報酬。但不得超過其物財產上價值十分之一;其不具有財產上價值者,拾得人亦得請求相當之報酬。有受領權人依前項規定給付報酬顯失公平者,得請求法院減少或免除其報酬。第二項報酬請求權,因六個月間不行使而消滅。第一項費用之支出者或得請求報酬之拾得人,在其費用或報酬未受清償前,就該遺失物有留置權;其權利人有數人時,遺失物占有人視為為全體權利人占有。

第 805-1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請求前條第二項之報酬:

一、在公眾得出入之場所或供公眾往來之交通設備內,由其管理人或受僱人拾得遺失物。

二、拾得人未於七日內通知、報告或交存拾得物,或經查詢仍隱匿其拾得遺失物之事實。

三、有受領權之人為特殊境遇家庭、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依法接受急難救助、災害救助,或有其他急迫情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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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6716
原題目:
甲於公園拾獲乙女遺失之公事包內有現金新台幣十萬元。經甲連絡乙女前來認領。請問依民法之規定甲是否可要求報酬 (A)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三萬元 (B)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C)否但甲可不返還該遺失物 (D)否甲不可要求任何報酬
修正為:
 甲於公園拾獲乙女遺失之公事包內有現金新台幣十萬元。經甲連絡乙女前來認領。請問依民法之規定甲是否可要求報酬 (A)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一萬元 (B)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C)否但甲可不返還該遺失物 (D)否甲不可要求任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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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594
E的答案跑哪裡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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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4489
引2F:

原題目:
甲於公園拾獲乙女遺失之公事包內有現金新台幣十萬元。經甲連絡乙女前來認領。請問依民法之規定甲是否可要求報酬 (A)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三萬元 (B)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C)否但甲可不返還該遺失物 (D)否甲不可要求任何報酬
修正為:
 甲於公園拾獲乙女遺失之公事包內有現金新台幣十萬元。經甲連絡乙女前來認領。請問依民法之規定甲是否可要求報酬 (A)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一萬元 (B)是但不可超過新台幣五萬元 (C)否但甲可不返還該遺失物 (D)否甲不可要求任何報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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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59587
沒有E的選項!麻煩修改~謝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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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5662

請阿摩修正,感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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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004
原本答案為E,修改為A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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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7005
原本題目:甲於公園拾獲乙女遺失之公事包,...
(共 25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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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3732
E在哪裡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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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9971
原本答案為A,修改為E
(共 13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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