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轄市所發布之自治條例,如與法律牴觸,行政院應如何處理?
(A)提起行政訴訟,聲請法院撤銷該自治條例
(B)命該直轄市於十日內修正自治條例,逾時失效
(C)尊重直轄市之法規訂定權,僅能靜待受害之人民提起訴訟請求確認無效
(D)函告該自治條例無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9), B(625), C(67), D(3333), E(0) #235646
統計: A(229), B(625), C(67), D(3333), E(0) #235646
詳解 (共 2 筆)
#575164
| 第 30 條 | 自治條例與憲法、法律或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或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 觸者,無效。自治規則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牴觸者,無效。 委辦規則與憲法、法律、中央法令牴觸者,無效。 第一項及第二項發生牴觸無效者,分別由行政院、中央各該主管機關、縣 政府予以函告。第三項發生牴觸無效者,由委辦機關予以函告無效。 自治法規與憲法、法律、基於法律授權之法規、上級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或 該自治團體自治條例有無牴觸發生疑義時,得聲請司法院解釋之。 |
63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