籃球比賽中,教練被判4 次技術犯規時,需離開球隊席。
(A) 是。
(B) 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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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024), B(1886), C(1), D(1), E(0) #429130

詳解 (共 8 筆)

#686199
是2次就必須離場,最佳解錯誤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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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77208

國際籃球總會FIBA目前實施的籃球規則,在2014-2016年規則中將強化:無須警告的技術犯規已經出現在國際籃球總會宣導影片中。它要求的重點在於球員與教練對裁判的態度,只要出現下列舉止言行,無須警告直接宣判技術犯規。

當裁判宣判後,球員或教練、隊職員對裁判作出下列言行:

  1.對裁判攤手;

  2.無辜抱頭;

  3.拍地板;

  4.用手指指向裁判;

  5.對著裁判鼓掌;

  6.踢摔各種物品;

  7.指責謾罵裁判。

這些行為立即宣判技術犯規,不用經過警告再宣判。

 

 

當一位球員被宣判兩次技術犯規時,將失去比賽資格,應奪權離場;

這項罰則與違反運動道德犯規兩次,應宣判奪權離場同樣。

  至於教練仍然採取:本身「C」的技術犯規2次;球隊技術犯規登記在教練身上的「B」技術犯規3次。將被宣判離開比賽場地。

  這項修改與前面技術犯規減少一次罰球相互牽動,嚴格來說,少掉一次罰球,連續犯將面臨奪權犯規的處罰,對日益激烈的球賽有遏阻歪風的效果。

http://mba.org.tw/news/1030202_01.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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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9844
兩次!!

另外不合運動道德的罰則也是一樣,第二次就會被趕出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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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0510
教練累計登記犯規滿三次或嚴重犯規一次,被判離開教練席,取消教練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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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76132
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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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27594
1.技術犯規 對場上或球隊席上的球隊成...
(共 38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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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5556
是兩次還是三次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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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0992
到底是幾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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