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經濟部依公司法第 5 條第 2 項將其處理 A 縣境內有關公司之事項委由 A 縣政府辦理。
【題組】22 今 A 縣政府的 公務員甲故意對乙公司作成違法命其解散之處分,該處分事後雖經訴願決定撤銷,惟已造成乙公司新臺幣 1 千多萬元的損害。對於乙公司之損害,何者應負賠償責任?
(A)由經濟部單獨負賠償責任
(B)由甲單獨負賠償責任
(C)由經濟部與甲連帶負賠償責任
(D)由 A 縣政府單獨負賠償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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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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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我行 高一下 (2017/04/09)
國賠採「國家代位責任」,國家先賠,才對行為有故意.....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國三下 (2018/12/05)
本題中縣政府之公務員甲故意對乙公司做成違法處分,侵害乙公司之權利,應由A縣政府負賠償責任,A縣政府嗣後再向甲公務員求償。
7F
ckvhome 高二上 (2019/07/25)

1.經濟部委由A縣府辦理之事項屬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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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Chia Zhen Ho 高二上 (2021/11/16)
這是委託(不相隸屬之機關);縣市屬內政部,與經濟部不相隸屬

訴願:視為原委託機關之行政處分向原委託機關之上級訴願

行政訴訟:以原委託機關為被告(行訴$24以原處分之機關為被告)

國賠:以受委託之機關為賠償義務機關(國賠$9以該公務員所屬機關)

經濟部依公司法第 5 條第 2 項將其處理 A 縣境內有關公司之事項委由 A 縣..-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