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未依行政程序法第五十一條第一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一律為:
(A)一個月
(B)二個月   
(C)三個月   
(D)六個月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222), B(2344), C(231), D(25), E(0) #147861

詳解 (共 2 筆)

#899342

行政程序法 51

行政機關對於人民依法規之申請,除法規另有規定外,應按各事項類別,訂定處理期間公告之。未依前項規定訂定處理期間者,其處理期間為二個月

20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