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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行為人甲,將原有舊機車上之引擎號碼鋸下後,使用強力膠將其黏貼在另一部機車引擎上。關於甲之行為,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正確?
(A)甲應成立偽造準私文書罪
(B)甲應成立偽造特種文書罪
(C)甲應成立偽造私文書罪
(D)甲應成立偽造公文書罪


答案:A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Norah Chen 小六上 (2012/03/17)
「公文書」 → 對外效力及於任何人者屬之。如完稅證明、海關證明。惟,若該文書只為某部分證明權力,而非針對任何人效力者,則為「特種文書」,如汽.....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0F
黑不拉幾 大一上 (2021/08/25)

裁判字號:

最高法院 66年台上字第 1961 號
裁判日期:民國 66 年 06 月 10 日
相關法條
要  旨:機車引擎號碼,係機車製造廠商出廠之標誌,乃表示一定用意之證明,依 刑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應以私文書論。上訴人將原有舊機車上之引擎號 碼鋸下,用強力膠粘貼於另一機車引擎上,乃具有創設性,應屬偽造而非 變造。


107年 司法考試五等 法學大意 第49題 甲將舊汽車之引擎號碼鋸下後,粘貼至另一新汽車之引擎上。依實務見解,下列敘述何者正 確? A甲成立偽造印文罪 B甲成立偽造私文書罪 C甲成立變造私文書罪 D甲成立偽造準私文書罪



考選部答案是D成立準私文書罪

https://yamol.tw/exam-107+年107司法特種考試_五等_錄事、行政組:法學大意71358-71358.htm



21F
司特法警 大一上 (2021/09/14)
最高法院 66年台上字第 1961 號
機車引擎號碼,係機車製造廠商出廠之標誌,乃表示一定用意之證明,依刑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應以私文書論(準私文書)
22F
@(司法警察正取) 大三上 (2023/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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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為人甲,將原有舊機車上之引擎號碼鋸下後,使用強力膠將其黏貼在另一部機車引擎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