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887.關於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條加重強制性交罪,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係侵害個人法益
(B)須三人以上共同犯之者,方構成本罪
(C)須攜帶兇器犯之者
(D)須對未滿十六歲之男女犯之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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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94), B(81), C(427), D(102), E(2) #269528

詳解 (共 2 筆)

#327171
C也對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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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330
第 221 條
對於男女以強暴、脅迫、恐嚇、催眠術或其他違反其(男或女之個人)意願之方法而為性交
者,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前項之未遂犯罰之。

 

第222條

犯前條之罪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處七年以上有期徒刑:
一、二人以上共同犯之。
二、對未滿十四歲之男女犯之。
三、對精神、身體障礙或其他心智缺陷之人犯之。
四、以藥劑犯之。
五、對被害人施以凌虐。
六、利用駕駛供公眾或不特定人運輸之交通工具之機會犯之。
七、侵入住宅或有人居住之建築物、船艦或隱匿其內犯之。
八、攜帶兇器犯之。
九、對被害人為照相、錄音、錄影或散布、播送該影像、聲音、電磁紀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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