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19 「權利主體」是民法的重要概念,下列選項何者具有「權利主體」的地位?
(A)興建完成銷售中的新大樓
(B)在學校內成立的管樂社團
(C)母親腹中尚未出生的胎兒
(D)尚未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女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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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80), B(746), C(4318), D(4298), E(112) #530665
統計: A(580), B(746), C(4318), D(4298), E(112) #530665
詳解 (共 8 筆)
#773069
權利主體(人)包括自然人與法人
民法第六條 「人之權利能力,始於出生,終於死亡。」惟為避免對胎兒保護不周,乃有民法第七條的例外規定,「胎兒以將來非死產為限,關於其個人利益之保護,視為既已出生。」故僅有部份權利能力,所以嬰兒也是權利主體。
資料來源:程怡老師 法學大意課本內容整理
所以答案是不是c也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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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2749
(A)興建完成銷售中的新大樓 ---(大樓並非為自然人,亦非法人)
(B)在學校內成立的管樂社團 ---(法人須先依法律設立再經登記方為權利主體)
(C)母親腹中尚未出生的胎兒 ---(尚未出生所以並非權利主體)
(D)尚未取得身分證的新移民女性---(屬自然人故為權利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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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1829
權利主體:自然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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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64420
可以成為權利主體的包含自然人跟法人,可以再細分成為本國人、外國人(含外國自然人、外國法人,(D)就符合這個情形),胎兒部分是「非死產為限」,原則上對於他將來可以取得之權利會予保護,土地登記規則就規定說胎兒以非死產為限,由其生母以「胎兒」名義來作登記(那時候還沒名字),等到出生後再做更名登記,但如果是死產,等於這世界上沒這個人存在過,改辦更正登記(土登121),所以(C)這個情形,不管是不是死產,都是之後才會知道,就當下情形當然給予保護。
(A)屬於權利客體,會被主體所支配,這部分包含物、所有權及他項權利
(B)群體而已,也不符合法人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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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0455
以遺產為例,胎兒也可以成為繼承的主體,只不過以媽媽作為代理人
所以胎兒,也是權利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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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7152
要件是,自然人或法人,管他有沒有身分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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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73596
可是(C)並沒有說「關於保護這個胎兒的利益」,法條是很龜毛的,看考選部的釋疑結果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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