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2.下列警察機關有關執行拘留之敘述,何者正確?
(A)被處罰人到場後,警察機關應作人別訊問,製作筆錄,送交拘留所執行之
(B)被處罰人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接受執行者,得以執行到場通知單強制其到場
(C)執行拘留,應由警察機關於二十四小時內,以書面通知被處罰人指定之親友
(D)被處罰人不願指定者,記錄其事由,並命被處罰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後,附卷備查
(E)被處罰人為現役軍人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通知當地憲兵隊及該軍人所屬機關、部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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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440), B(2513), C(2163), D(2271), E(2583) #1765512
統計: A(2440), B(2513), C(2163), D(2271), E(2583) #1765512
詳解 (共 7 筆)
#3998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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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18373
https://law.moj.gov.tw/LawClass/LawSingle.aspx?pcode=D0080070&flno=50
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案件處理辦法 第 50 條
I. 裁定拘留確定之案件,警察機關應於確定後即以執行通知單,通知被處罰人到場執行,其無正當理由不到場接受執行者,得以執行到場通知單強制其到場。
(B)
II. 前項被處罰人到場後,警察機關應作人別訊問,製作筆錄,送交拘留所執行之。
(A)
III. 執行拘留,應由警察機關於24小時內,以書面通知被處罰人指定之親友; (C) 其不願指定或不能指定者,記錄其事由,並命被處罰人簽名、蓋章或按指印後,附卷備查。 (D)
IV. 被處罰人為現役軍人者,警察機關應依職權通知當地憲兵隊及該軍人所屬機關、部隊。
(E)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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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98199
全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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