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2.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為《刑法》所指之「公務員」?
(A)台大醫院主治醫師
(B)龜山區大崗里里長
(C)立法委員
(D)民間拖吊車業之司機
(E)在監獄擔任崗哨之替代役男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114), B(976), C(936), D(61), E(787) #3407291
統計: A(114), B(976), C(936), D(61), E(787) #3407291
詳解 (共 2 筆)
#6336116
在《中華民國刑法》中,「公務員」的定義依據第 10 條第 2 項,指的是:
依法令從事公務職務者(包含具有法律依據或依規定執行職務的人)。
受公務機關委託從事公務而具有法律上職務地位者。
(B) 龜山區大崗里里長
(C) 立法委員
(E) 在監獄擔任崗哨之替代役男
原因是,這些人員符合《刑法》中所規定的「依法執行公務」之資格或職能,
4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