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2.依實務見解,下列何者為《刑法》所指之「公務員」?
(A)台大醫院主治醫師
(B)龜山區大崗里里長
(C)立法委員
(D)民間拖吊車業之司機

(E)在監獄擔任崗哨之替代役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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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14), B(976), C(936), D(61), E(787) #3407291

詳解 (共 2 筆)

#6388237
若依其役別所擔任之工作符合具有「其他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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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336116
在《中華民國刑法》中,「公務員」的定義依據第 10 條第 2 項,指的是:
依法令從事公務職務者(包含具有法律依據或依規定執行職務的人)。
受公務機關委託從事公務而具有法律上職務地位者。
(B) 龜山區大崗里里長
(C) 立法委員
(E) 在監獄擔任崗哨之替代役男
原因是,這些人員符合《刑法》中所規定的「依法執行公務」之資格或職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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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6873217
未解鎖
刑法 第10條 2.稱公務員者,謂下列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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