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28. 下列何者不是公法人?
(A)國家
(B)地方自治團體
(C)農田水利會
(D)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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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55), B(50), C(113), D(295), E(1) #145354
統計: A(55), B(50), C(113), D(295), E(1) #145354
詳解 (共 4 筆)
#232952
非法人-機關無人格,教育部、國立大學無人格無權利能力。所以教育部,屬於機關,屬於無人格,不是公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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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7418
公法人. 1、 意義:依據公法成立,在公法上享有權利能力(權利義務主體之地位或資格)的行政主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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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916
教育部應該是?? 行政機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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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61159
公法人
1. 依法律而設立
是國家與地方自治團體以外,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 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依法律所設立的公法人(參考行政法人法第2條第1項),並適用行政程序法、訴願法及國家賠償法。
所謂法人,是經由法律創設的權利義務主體,可以像自然人一樣享有法律權利與義務,依照其設立法律依據的不同,可分為公法人與私法人兩大類,其中公法人包括國家、地方自治團體及行政法人;私法人可分為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因此,行政法人是依公法而成立的法人,屬公法人的一種,但與國家、地方自治團體(例如直轄市、縣【市】、鄉鎮市)不同;也不同於以私法設立的社團法人及財團法人。
2. 具有人事及財務自主性
行政機關受限於,不易網公務人員任用法、公務人員俸給法等法令規定羅適當人才,而行政法人具有人事管理自主的特性;另在會計、財務與採購上適度鬆綁及賦予彈性,使公共事務執行更具效率。
3. 強化經營責任及成本效益
行政法人透過績效評鑑制度,對於執行結果予以課責,檢視符合原訂目標及施政品質,藉以強化經營責任及成本效益。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並於101年10月26日訂定「行政法人績效評鑑參考原則」,以利監督機關辦理行政法人績效評鑑時有所依循,確保績效評估品質。
4. 賦予一定監督機制
行政法人執行特定公共事務,除給予適度彈性與自主,並課予責任及適當監督,包括國會監督、監督機關監督、審計監督及公眾監督等方式。
資料來源 :
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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