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26.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之運用方式,下列那一項不屬之?
(A)投資國外優質私人基金
(B)投資於公債
(C)存放於公營銀行
(D)特約醫院整修貸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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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372), B(341), C(205), D(1178), E(190) #192710

詳解 (共 10 筆)

#155707

健保法第 77 條

 本保險之基金,得以下列方式運用:

一、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

二、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利於本保險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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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1516

有關全民健康保險安全準備運用方式,下列那一項不屬之?
(A)投資國外優質私人基金 ~
不屬於安全準備之運用方式。
(B)投資公債
~ 屬於安全準備之運用方式。 (C)存放公營銀行 ~ 屬於安全準備之運用方式。 (D)特約醫院整修貸款 ~ 屬於安全準備之運用方式。 → 注意 ! (D)選項屬於「舊法」,現已刪除此款
 
*全民健康保險法 ( 民國 99 年 01 月 27 日 )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66條 本保險之資金,得以下列方式運用:
一、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
二、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三、特約醫院建物整修及擴建之貸款。
四、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利於本保險之投資。
 *全民健康保險法 ( 民國 100年 06 月 29 日 ) -
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7條 ( 安全準備運用方式 )
本保險之基金,得以下列方式運用
一、公債庫券公司債投資
二、存放於公營銀行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利於本保險投資

 
全民健康保險法100年修正沿革 :
第77條 ( 全文修正 )  現行條文 :
本保險之基金,得以下列方式運用:
一、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
二、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利於本保險之投資。
 * 修正理由 :  
一、條次變更,第77條為原條文第66條之移列,並酌修序文文字。
二、本保險可作為投資運用之基金數額有限,且本保險開辦以來均未曾以原條文第三款 [
特約醫院建物整修及擴建之貸款 ] 之方式運用,爰予刪除
三、原條文第四款遞移為第三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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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53256
關鍵字!!
1.要投資不賠錢的生意
2.公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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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2953

健保法第 77 條

 本保險之基金,得以下列方式運用

一、公債、庫券及公司債之投資。

二、存放於公營銀行或主管機關指定之金融機構。

三、其他經主管機關核准有利於本保險之投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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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3294
健保法也在考.....真機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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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1230
投資公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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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90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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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thy Peng 高三上 (2013/03/24 22:43):2讚!
所以舊題新解a.d都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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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7142
所以舊題新解a.d都錯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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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835
依現行全民健康保險法第77條
答案應改為(E) A.D皆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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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8536

Yu-Chen Cheng ~~給的是舊法

全民健康保險法 (民國 100 年 06 月 29 日修正)

http://dohlaw.doh.gov.tw/Chi/FLAW/FLAWDAT0201.asp?lsid=FL014028

 

三、特約醫院建物整修及擴建之貸款。~~~已刪除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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