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 有關基本國策之效力,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基本國策僅具有政策性質,無法成為檢驗國家行為合憲與否之審查依據
(B)基本國策不具公權利性質,人民無法依此而請求
(C)基本國策之規定,可作為法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之正當理由
(D)基本國策僅為國家施政之指標,不具法律拘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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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403), B(2857), C(2123), D(2823), E(0) #3274444
統計: A(3403), B(2857), C(2123), D(2823), E(0) #3274444
詳解 (共 8 筆)
#6506591
(A) 錯誤。 基本國策不僅具有政策性質,根據司法院釋字及學理,基本國策可作為違憲審查的依據與標準,具有一定的法規範效力。
(B) 不全然正確。 基本國策主要是客觀法規範,原則上人民不能直接依此主張公權利,但憲法第160條有關義務教育為例外,學理上並非完全無法主張。
(C) 正確。 學理與實務均認為,基本國策可作為國家以法律限制人民基本權利時的合憲性目的依據,屬於憲法秩序與價值體系的一部分。
(D) 錯誤。 基本國策不僅是國家施政指標,也具備一定法律拘束力,對立法、行政、司法機關均有指導或拘束作用
結論:
基本國策除政策指導外,於憲法體系中具備法律拘束力,且可作為限制人民基本權利的合憲性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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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6765
答案已經更為ABD了喔!C不用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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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0878
ㄟ不是,答案不是給ABD嗎?每個人都在說C錯是怎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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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93824
本來是單選題
卻有爭議性的
變成了複選題
這就是出題者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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