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1.下列情形,何者有我國刑法之適用?
(A)甲、乙均為我國國民,在美國機場起爭執,甲拉扯乙頭髮造成頭皮撕裂傷,送醫縫了 3 針
(B)甲為日本國民、乙為我國國民,在日本街上甲對乙臉部潑硫酸,造成乙被毀容
(C)甲、乙均為我國國民各有配偶,在一次相約赴泰國旅遊,其間發生數次通姦行為
(D)甲、乙均為我國國民,共同赴肯亞設立電信機房,對中國大陸國民進行電信詐欺行為
(E)甲、乙均為我國國民,共同赴日遊學,甲對乙強制猥褻
詳解 (共 3 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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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A)甲、乙均為我國國民,在美國機場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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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外海公公造價書貨加重毒品詐奴隸自由+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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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重詐欺不是要三個人嗎而且電信機房算大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