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6.同住之甲、乙父子二人涉嫌殺人犯罪,經司法警察機關調查後,認有要求甲、乙二人到案說明
之必要。依據《刑事訴訟法》之相關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司法警察機關得逕行使用約談通知書,要求甲、乙二人到案說明
(B)司法警察機關應報請檢察官核發約談通知書,要求甲、乙二人到案說明
(C)一份約談通知書得同時記載約談對象為甲、乙二人,其約談之效力及於甲、乙二人
(D)經司法警察機關多次合法約談通知後,甲、乙二人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場,得逕行拘提之
(E)經司法警察機關多次合法約談通知後,甲、乙二人均無正當理由不到場,不得逕行逮捕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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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1699), B(99), C(236), D(302), E(1548) #2882865
統計: A(1699), B(99), C(236), D(302), E(1548) #2882865
詳解 (共 3 筆)
#5609643
D可參考刑訴法76條
得不經傳喚 逕行拘提
是傳喚而非通知
得不經傳喚 逕行拘提
是傳喚而非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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