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7. 以下有關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之內容,何者為非?
(A)各級政府機關、公立學校及公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三十四人以上者,須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四。
(B)私立學校、團體及民營事業機構員工總人數在六十七人以上者,進用具有就業能力之身心障礙者人數,不得低於員工總人數百分之二,且不得少於一人。
(C)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及就業能力,而不足以獨立在競爭性就業市場工作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工作能力,提供個別化就業安置、訓練及其他工作協助之服務。
(D)各級勞工主管機關對於具有就業意願,而就業能力不足,無法進入競爭性就業市場,需長期就業支持之身心障礙者,應依其職業輔導評量結果,提供庇護性就業服務。(公佈答案為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