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38. 1832年,英國通過國會改革法,適度擴大選舉權,並調整城鎮與郡區代表人數。這次改革相當溫和,並未大幅擴大選舉權,選民人數只由3%提高到4%,距離完全的民主尚遠。1830年代以降,國會陸續通過法律,持續民主改革,到1929年女性獲得選舉權,英國才達到完全民主。以下國會制定的法律,哪些有助於英國政治的民主化?
(A)1870年「初等教育法」,致力改進和擴大教育,積極掃除文盲
(B)1871年「大學檢核法」,取消大學入學與擔任教職之宗教資格限制
(C)1872年「秘密投票法」,實施無記名投票,取代原來的記名投票制
(D)1884年「人民代表法」,劃一投票資格,讓鄉區與城市居民皆享選舉權
(E)1885年「議席分配法」,建立單一選區制度,每一議員大約代表五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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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12), B(88), C(285), D(298), E(207) #2366772
統計: A(212), B(88), C(285), D(298), E(207) #2366772
詳解 (共 1 筆)
#4106958
(A)掃除文盲,增加選民教育程度,有助於政治民主化的推動。(B) 1871 年《大學檢核法》又被稱為《大學宣誓法》,因為在此之前,英國國教建立後,限制非英國國教徒擔任公職人員,直到 1871 年此法案通過, 才取消此限制,故此非有關民主化的法令。(C)無記名投票可以讓選民保持其投票意向的隱私,免受他人所影響。(D)統一選民投票資格,擴大選民基礎,讓所有居民享受選舉權。(E)議席重新分配改變了原來的選區體系,使得議員席數配合人口數量,更能符合所代表的民意。
答案為 AC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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