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4. 關於保險法第 107 條之規定,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 民國 99 年 2 月 3 日修法前之規定,以未滿 14 歲之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訂
定之人壽保險契約,身故時僅能給付喪葬費用,且以 200 萬元為限。
(B) 民國 98 年 6 月 8 日立法院財政委員會召開會議審查立法委員所提修正草
案,為避免誘發道德危險,明訂以未滿 15 歲未成年人為被保險人之人壽保
險契約,死亡給付須至被保險人 15 歲之日起始生效力。
(C) 現行規定為未滿 15 足歲被保險人身故時,僅退還所繳保費(不得加計利
息),或返還投資型保險專設帳簿之帳戶價值。
(D) 依保險法第 107 條第四項規定,喪葬費用之保險金額,不得超過遺產及贈
與稅法第 17 條有關遺產稅喪葬費扣除額之一半;目前之限額為 55.5 萬元。
詳解 (共 1 筆)
未解鎖
總統業於民國109年6月10日公布修正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