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8.下列何者為刑法上之阻卻違法事由?
(A)依法令之行為
(B)非明知違法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
(C)正當防衛之行為
(D)緊急避難之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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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733), B(453), C(809), D(799), E(0) #3024986

詳解 (共 3 筆)

#5671553

刑法上的阻卻違法事由包含「法定阻卻違法事由」跟「超法規阻卻違法事由」2種。

※「法定阻卻違法事由」包含:

依法令的行為

公務員不明知違法而遵守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的行為

業務上正當行為

正當防衛

緊急避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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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64663
下列何者為刑法上之阻卻違法事由?ABC...
(共 498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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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21條

依法令之行為,不罰。
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但明知命令違法者,不在此限。選項B為「非明知」,應回到原則依所屬上級公務員命令之職務上行為,不罰。

刑法22條
業務上之正當行為,不罰。

刑法23條
對於現在不法之侵害,而出於防衛自己或他人權利之行為,不罰。但防衛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刑法24條
因避免自己或他人生命、身體、自由、財產之緊急危難而出於不得已之行為,不罰。但避難行為過當者,得減輕或免除其刑。
前項關於避免自己危難之規定,於公務上或業務上有特別義務者,不適用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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