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49.關於安定基金之敘述,下列何者正確?
(A)安定基金應為財團法人
(B)安定基金不得向金融機構借款
(C)人身保險業之資產比財產保險業為多,故財產保險業得減免提撥資金而得 與人身保險業合併設置安定基金
(D)安定基金,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展情形,應由各保險業者提撥, 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分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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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805), B(156), C(155), D(827), E(14) #2670243

詳解 (共 2 筆)

#4901122
保險法第 143-1 條 為保障被保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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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10413
第 143-1 條
為保障被保險人之基本權益,並維護金融之安定,財產保險業及人身保險 業應分別提撥資金,設置財團法人安定基金。 財團法人安定基金之組織及管理等事項之辦法,由主管機關定之。 安定基金由各保險業者提撥;其提撥比率,由主管機關審酌經濟、金融發 展情形及保險業承擔能力定之,並不得低於各保險業者總保險費收入之千 分之一。 安定基金累積之金額不足保障被保險人權益,且有嚴重危及金融安定之虞 時,得報經主管機關同意,向金融機構借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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