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1 有關我國憲法的修憲界限,下列何者正確?
(A) 憲法沒有明文規定修憲界限
(B)憲法增修條文規定有修憲界限
(C)憲法中具有本質重要性而為規範秩序存立基礎者乃是修憲界限
(D)修憲逾越修憲界限不待司法院大法官的宣告當然無效
(E)修憲界限以憲法有明文規定者為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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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636), B(302), C(884), D(393), E(190) #906287
統計: A(636), B(302), C(884), D(393), E(190) #906287
詳解 (共 9 筆)
#2750958
我國憲法本文及增修條文督沒有明定修憲界限,修憲界限屬於釋憲者所詮釋(釋字第499號),另外增修條文逾越修憲界限應於大法官宣告後失效。因此,僅A C答案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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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79464
(D)修憲逾越修憲界限不待司法院大法官的宣告當然無效 自始無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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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81279
憲法修憲界線是依大法官解釋第499號出來的,並非憲法有明文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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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89427
修憲是否有界限?為一大爭議
德派偏向有界限
美派偏向無界限
修憲有界線說是釋字第499號多數說。
(A) 憲法沒說修憲是否有界限,因此修憲是否有界限,有爭議
(B) 同上
(C) 釋字第499號
(D) 修憲是否有界限?界限為何?皆有爭議,目前可參照的為釋字第499號
故非當然無效,仍待大法官判斷
(E) 憲法沒明文說憲法是否有界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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