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63.證券商將風險評估報告送主管機關備查,其執行頻率依下列何種因素決定 之?
(A)洗錢及資恐法令變動時
(B)由業者依據風險管理決策及程序
(C)國際 上發生洗錢資恐重大事件時
(D)證券商有重大改變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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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19), B(1113), C(358), D(1137), E(2) #2760990

詳解 (共 3 筆)

#5040763
(A)洗錢及資恐法令變動時(大環境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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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32065
證券商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相關規定問答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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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15142
在《證券期貨業防制洗錢及打擊資恐內部控制與稽核制度實施辦法》及相關指引中,關於「執行頻率」的標準規範通常僅強調:
  • ✅ (B) 由業者依據風險管理決策及程序(即:定期評估,例如每兩年一次)。
  • ✅ (D) 證券商有重大改變時(即:不定期評估,如併購、新業務、高層大變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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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什麼 (A) 不是標準答案?
雖然「法令變動」會導致銀行或證券商需要調整內部作業程序,但法規原文在規範「全行風險評估報告(IRA)」的製作與送審頻率時,主要聚焦在「定期(業者自訂)」與「重大變動觸發」。
  • 陷阱點:法令變動通常要求「修正內控辦法」並送備查,而不一定要求重新做一份完整的「全行風險評估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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