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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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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5年 - 2006司法考试(卷二)#1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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試題詳解
試卷:
95年 - 2006司法考试(卷二)#11217 |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5年 - 2006司法考试(卷二)#11217
年份:
95年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複選題
65.某化工厂排放的废水流人某湖后,发生大量鱼类死亡事件。在是否承担赔偿责任问题卜,该化工厂的哪些抗辩理由即使有证据支持也不能成立?
(A)其排放的废水完全符合规定的排放标准
(B)另一工厂排放的废水足以导致湖中鱼类死亡
(C)该化工厂主观上没有任何过错
(D)原告的赔偿请求已经超过2年的诉讼时效
正確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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