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摩線上測驗
登入
首頁
>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
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5
> 試題詳解
試題詳解
試卷:
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5 |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試卷資訊
試卷名稱:
93年 - 2004司法考试(卷二)#11195
年份:
93年
科目:
司法考试◆刑事与行政法律制度
複選題
71.17周岁的职高学生陈某,于2000年10月5日潜入某单位办公室,窃得手提电话5部。下列哪些属于刑事诉讼的证明对象?
(A)陈某的年龄
(B)陈某盗窃的事实
(C)被盗物品的价值
(D)2000年国庆节期间放长假的事实
正確答案:
登入後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