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89.(※) 營業人購買乘人小客車支付進項稅額並取具統一發票扣抵聯者,於申報當期 營業稅時處理方式,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無論營業人之營業項目或計 稅方式,該進項稅額皆不可申報扣抵
(B)無論營業人之營業項目或計稅方 式,該進項稅額一律可申報扣抵
(C)若其為加值計稅應稅營業人且經營汽車 租賃業,而該小客車係供營業用者,則該進項稅額可申報扣抵
(D)若其為加 值計稅應稅營業人且經營汽車買賣業,而該小客車係供顧客試乘專用者,該 進項稅額可申報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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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27), B(19), C(233), D(109), E(1) #285171

詳解 (共 6 筆)

#227628
營業稅法第十九條第一項第五款所稱之自用乘人小汽車,依據同法施行細則第二十六 條第二項規定係指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之九座以下乘人小客車;汽車經銷商購置 乘人小汽車供試車活動使用,屬非供銷售或提供勞務使用,其進項稅額應不得申報扣 抵。(財政部76/01/10台財稅第7586313號函)經公路主管機關核准之小客車租賃業, 購買供出租使用之乘人小汽車,係屬營業上使用,所支付之進項稅額可扣抵其銷項稅 額(財政部78/10/16台財稅第780349891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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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0978

財政部 令 中華民國99年10月26日 台財稅字第09900404670號  汽車經銷商提供試乘活動,所使用之乘人小汽車其進項稅額准予扣抵

一、汽車經銷商購置9座以下乘人小客車供試車活動使用,核屬與其經營本業附屬業務有關所支付之進項稅額並取得符合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3條規定之憑證者,准予申報扣抵銷項稅額。該乘人小客車如嗣後轉供自用或無償移轉他人所有,應依加值型及非加值型營業稅法第3條第3項第1款規定辦理。

二、本部76年1月10日台財稅第7586313號函,自即日廢止

 

答案請修改(C)(D)都正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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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40760
同最佳解答案,因為是"試乘",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D錯在 "進項稅額不得扣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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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733
原本答案為C,修改為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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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29734
原本題目:89.(※) 營業人購買乘人小...
(共 471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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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32024
不懂此題,D的答案為何不對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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