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選題
951.未滿 18 歲人犯刑法第 272 條第 1 項之殺害直系血親尊親屬罪者,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得減輕其刑
(B)應減輕其刑
(C)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D)不得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應判處死刑或無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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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433), B(43), C(34), D(687), E(18) #268663

詳解 (共 3 筆)

#2663128

63條,未滿18歲或滿80歲犯罪者,不得處死刑或無期徒刑,本刑為死刑無期徒刑者,減輕其刑 

49年台上字第1052號

未滿十八歲人犯罪,而其本刑為死刑或無期徒刑者,依刑法第六十三條第
一項規定,必須減輕其刑,審判上並無裁量之餘地,因而同法第十八條第
二項之規定於此亦無其適用。上訴人所犯之罪,其本刑既係惟一死刑,而
其時上訴人又尚未滿十八歲,自應先依刑法第六十三條第一項、第六十四
條第二項減輕後,再適用同法第五十九條遞減其刑方為適法。乃原判決不
依此項規定,竟引用同法第十八條第二項為遞減其刑之根據,不無違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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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3039
第18條 14歲以上未滿18歲人之行為,得減輕其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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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08216
不是依照刑法63減刑嗎?
B到底錯在那==,誰不知道不能判無期徒刑跟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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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3272341
未解鎖
補充:從我筆記即知一二。

(共 12 字,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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